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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福建省民企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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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的通知》(闽工信函产业〔2026〕133号),我厅对各设区市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和研究,现将拟下达的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安排公示如下:
2025年度福建省民企对接项目前期
工作经费奖励安排表
序号
奖励对象
金额(万元)
1
福州市
260
2
漳州市
190
3
泉州市
345
4
三明市
130
5
莆田市
185
6
南平市
80
7
龙岩市
270
8
宁德市
115
合计
1575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省工信厅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672912(机关纪委)、0591-87807812(产业处)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8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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