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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26年福建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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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id="detailCont" ms-class="font{{detailFont}}">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现将2026年福建省公安厅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心理能力测评   (一)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   (二)地点:福建警察学院实验楼南楼5层公安网机房。   (三)参加对象: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四)公布测评结果:测评时间为30分钟,测评结束后,按要求公布测评结果。   (五)报到要求: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前到福建警察学院南门大门口(在福州市仓山区北园路上)报到,待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   二、体能测评   (一)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   (二)地点:福建警察学院祖杭馆及田径场。   心理能力测评结束后,参加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警察学院祖杭馆及田径场进行体能测评。   (三)参加对象:通过心理能力测评的考生。   (四)测评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公政治〔2024〕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公布测评成绩:考生完成一个项目测评后,裁判员当场宣布其成绩。记分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登记考生各项目成绩并经裁判签字,考生签字确认后,测评成绩有效。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公安类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公安类职位心理能力测评不合格的考生,由心理专家进行心理访谈后,再进行1次心理能力测评,第2次心理能力测评结果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   (二)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前往福建警察学院参加测评,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测评资格。   (三)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开始前,考生须将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关闭,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取消测评资格。测评期间,未征得现场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0591-87093609。   附件:2026年福建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参加测评人员名单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 2026年4月20日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 附件下载 附件:2026年福建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参加测评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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