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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省级财政支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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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6年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村函〔2025〕15号),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推荐,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核,拟将5个2026年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列入省级财政补助名单。
现将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村镇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806976)。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6年省级财政支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2日
附件
2026年省级财政支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序号
设区市
县(市、区)
乡镇
1
龙岩市
上杭县
官庄乡
2
南平市
建阳区
将口镇
3
福州市
闽清县
坂东镇
4
宁德市
柘荣县
乍洋乡
5
漳州市
诏安县
红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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