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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26年省级财政支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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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6年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村函〔2025〕15号),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推荐,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核,拟将5个2026年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列入省级财政补助名单。   现将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村镇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806976)。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6年省级财政支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2日      附件   2026年省级财政支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序号 设区市 县(市、区) 乡镇 1 龙岩市 上杭县 官庄乡 2 南平市 建阳区 将口镇 3 福州市 闽清县 坂东镇 4 宁德市 柘荣县 乍洋乡 5 漳州市 诏安县 红星乡 打印 关闭 附件下载: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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