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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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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0" style="display: none;">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的有关要求,提升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和共济能力,减轻参保人员缴纳居民医保费和就医购药费用等负担,结合我省实际,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二、主要内容   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其他已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执行时间   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来源: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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