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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文字解读|关于 《福建省体育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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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情况 为提高体育系统、有关院校、科研院所及广大体育干部、专家学者对体育事业思考和研究的积极性,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完善体育研究顶层设计,打造体育智库,进一步加强咨询研究管理工作,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体育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明确工作目的、研究项目类型、管理部门等内容。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一是明确项目申报与立项的方式和程序,由局办公室发布目录、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省体育局评审立项;二是明确项目申报面向全国,并明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确保课题质量。 第三章  过程管理。项目立项后,省体育局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决策咨询研究项目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经费支付方式等内容。同时,明确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保密、版权保护等条款,并明确项目中期检查、结项评审、终止撤项等事宜。 第四章  成果管理。主要明确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省体育局,局办公室每年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汇编,报局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为推动体育强省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参考。 第五章  经费管理。主要明确给予研究项目一定经费支持。其中,重大项目每个6万元,一般项目每个2.5万元。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适当调整标准,每年度项目总数根据预算安排,结合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拨付方式。 第六章  附则。为激励相关单位、个人参与决策研究项目的积极性,对未入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评审符合研究需要的,省体育局酌情予以成果应用认定,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组自筹。同时,明确办法实施日期和有效期,暂定3年,相关事宜由省体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政策咨询方式 解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解读联系方式:蔡先生,0591-87436236 收藏 关闭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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