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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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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也是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暨《军民情·七律》诗作发表35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先进典型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学习宣传选树活动,讲好新时代八闽退役军人奋斗故事,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展现优秀退役军人可亲、可敬、可学的良好形象,立精神支柱、树价值标杆、育时代新人,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接续奋斗、砥砺前行,聚焦中心大局,勇担新的历史使命,唱响奋勇争先时代强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推荐名额与范围 按照《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选树活动实施办法》,活动共选树15名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工作坚持注重选树青年典型、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上不推荐机关处级及以上干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名。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挖掘典型。坚持群众路线,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挖掘新时代产业工人、乡村振兴带头人、公益志愿者、科研工作者、文化教育工作者、企业家等各行各业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注重统筹兼顾,综合考虑行业领域、事迹类型、年龄、性别、民族等因素,进一步围绕“国之大者”、着力关注青年典型,切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把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二)逐级择优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好中选优的方式和原则,组织推荐工作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会同本级党委宣传部门遴选确定拟推荐对象。对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必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审计、组织人事、征信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除征求企业所在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征信等部门意见外,国有企业负责人还必须征求审计部门意见,其他所有制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统战、社会工作、工商联部门意见;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应征求纪检监察、社会工作、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征信、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书面资格审核后,于4月20日前以各地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将推荐报告、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汇总表、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及相关照片、视频、政审材料等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zmtyj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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