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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通报表扬人民陪审员 工作成绩突出司法行政机关集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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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通报表扬的通知》(法办〔2025〕574号)要求,我厅在各地组织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并报厅党委研究同意,拟推荐以下3个集体为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的司法行政机关集体,现予以公示。
一、漳州市龙海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二、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
三、惠安县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福建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
公示电话:0591-8782167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邮政编码:350001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24日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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