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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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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各设区市人社局、审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6〕3号)精神,现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林靖等8人通过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对合格人员,将核发全国审计考办统一印制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具体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和发放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 附件:2016年度福建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xls 福建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全国审计考办,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印发 来源: --> 附件下载 4b28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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