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审计厅对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预算执行 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农通〔2017〕8号
福建省审计厅对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度预算执行 决算草案及
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通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2017年
2月
15日起
,对你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结合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洪素丽
主 审:李 枫
审计组成员:茅金焰 陈 悦 黄 玲 郑 巧
赵 丰 汤新平 陈 欣等
专项审计调查组:叶晓钢 欧爱明等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doc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7
年2月10日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纪检组、财政处、
机关事务处、农保处,存档。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7
年2
月13
日
印发
来源:
-->
附件下载
cf5e27.doc6561fe.doc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