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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审计厅对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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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财通〔2017〕10号
福建省审计厅对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
税收征管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2017年
2月
16日起
,对你单位2016年度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任晓晖
主 审:陈江明
组 员:周光华 陈辉瑜 刘芳芳等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xls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7
年2月13日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纪检组、政法处、
农林水处、财政处,存档(2)。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7
年2
月14
日
印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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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dc23.xls2fcba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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