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审计厅对兴业银行等三家地方金融机构2016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金通〔2017〕19号
福建省审计厅对兴业银行等三家地方金融
机构2016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状况
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兴业银行、省农信社、厦门国际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2017年
2月
28日起
,对你单位2016年以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胡青青
副组长:侯德成 吴文斌
组 员:马英萍 陈文华 林 立 王汉强
韩 萍 黄友彬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doc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7
年2月22日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纪检组、金融处,
存档(2)。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7
年2
月22
日
印发
来源:
-->
附件下载
816fe0.doce8aafd.doc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