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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公布福建省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举报渠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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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0" style="display: none;"> -->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6〕34号)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现向社会公布福建省传统工艺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举报方式。 一、举报范围 (一)伪造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红木制品、陶瓷等传统工艺品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鉴定证书的“黑作坊”“黑窝点”“黑中介”。 (二)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红木制品、陶瓷等传统工艺品生产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买卖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鉴定证书,使用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鉴定证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开展虚假营销。 (三)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红木制品、陶瓷等传统工艺品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出具虚假、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报告。 (四)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红木制品、陶瓷等传统工艺品相关电商、直播等网络交易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设立虚假网站、链接、账号提供虚假检验检测机构或证书、报告等,未经核验资质违规使用“检验检测”“CMA”“CNAS”及“包过”“免送样”“免检”“直过出证”等关键词进行网络搜索和推广。 二、举报渠道 举报邮箱:fjrzjc@163.com。举报电话:0591-87581051(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还可以通过12315平台、12315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举报提示 为便于您反映问题的核查和后续处置,请按照《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举报信息采集表》如实填写信息。 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 附件:福建省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举报信息采集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 福建省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举报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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