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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含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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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印发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厅党组关于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有关精神,我厅对2021年12月31日前以福建省民政厅名义制定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梳理出10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评估和征求意见,对其中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或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或修订,以通知形式进行发布。   二、政策依据   1.《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   2.《福建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闽民法〔2022〕17号)。   三、有效期限   本《通知》自2022年5月3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对2021年12月31日前我厅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分类公布(具体见三个附件)。   一是经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7件。   二是经清理后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5件。   三是经清理后拟予以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处金铭;联系电话:0591-87676192。 来源: --> 附件下载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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