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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带你一键了解闽台婚姻登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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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放心去爱 不再等待   闽台两地独特的地缘、亲缘关系   让闽台两岸结下了越来越多的美好姻缘   目前,闽台两岸同胞超12万对喜结连理   占全国两岸婚姻总量近三分之一   是两岸婚姻数量最多、最为集中的省份   闽台两岸同胞结婚该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需要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应该去哪里登记?   这份婚姻登记攻略希望能帮到你!   结婚登记受理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内地居民同台湾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福建,你可以到以下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福建省涉台婚姻登记机关信息表.xls(见附件)   受理条件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当事人需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出具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来源: --> 附件下载 福建省涉台婚姻登记机关信息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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