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48,821 · FONDS 243
←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闽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关系档案资料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同根同源。历史上多次出现以闽人为主的大陆居民大规模移居台湾的浪潮,在迁徙过程中,他们将祖先牌位、家谱族谱、神祇佛像等带到台湾,形成大量反映闽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关系的档案资料。为进一步妥善保管、活化利用相关档案资料,唤起两岸同胞共同的历史记忆、促进心灵契合,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档案馆联合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闽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关系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在闽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交流交往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信件、票据、族谱、印章、账册、契约、相片、音频、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两岸各民族经贸交往、人文交流、民族交融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2.祖庙金身巡游台湾等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   3.信俗文化节、旅游节或纪念仪式等活动形成档案资料。   4.寻根谒祖、参拜进香等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   5.闽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研讨活动或研习班的档案资料。   6.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等在宣传报道推介闽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相关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文字、图像、视频等资料。   7.记载闽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关系的相关报刊、图书、实物等。   8.其他与闽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相关,具有历史价值或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原件将永久保存于福建省档案馆。   2.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和福建省档案馆将联合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捐赠特别珍贵档案资料的,将予以适当奖励。   3.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使用权。   4.福建省档案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制及制作光盘供其留存。   5.福建省档案馆可为珍贵档案资料提供寄存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应当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2.照片为未经处理的原始图片,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摄影者等。   3.录音录像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摄录时间、地点、人物、摄录者等。   4.实物需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如物品名称、功能作用、生产时间等。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1:夏仕锦(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干部)   联系电话:0591-87668792 13599399008   电子邮箱:57578376@qq.com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9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2:林晓艳(福建省档案馆干部)   联系电话:0591-38269938 15980509935   电子邮箱:zsjd_fjda@163.com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明德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档案馆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厅宗教一处 附件下载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