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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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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eb">为做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比例(个别岗位降低为1:2),以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资格复审初步入围考生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复审确认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至12日(星期五)进行。(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2.地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3楼315会议室(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三、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1.《2026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一份),登记表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留存一份);     3.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份);     4.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7.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原件(留存一份)。     只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盖相关部门出具的复印公章。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如无特殊原因,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由审核人员留存。因本人在外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传真电话或电子邮箱。若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方式告之,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该应聘者的面试资格。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4.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5.应聘人员需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951-5169812     电子邮箱:nmtrsc710@163.com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53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53人).pdf .zz-xl-ct a{ line-height: 40px; } var fj = './W020260609312901376839.pdf'; if(fj==''||fj==null){ $("#fj1").css('display','n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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