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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定第十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公示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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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根据《宁夏中小学幼儿园自治区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经考核,拟认定安静等332名教师为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1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材料等,以便核实与反馈。
联系电话:0951-5559106
电子邮箱:nxjytjsgzc@126.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邮政编码:750011
附件:认定第十三批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6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认定第十三批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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