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48,247 · FONDS 243
← Back to document 》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确保科技型企业评选认定工作合规推进,我厅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4〕4号)中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一、将全文中“创新型示范企业”的名称修改为“创新型标杆企业”。 二、将第一章第二条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自治区内居民企业”修改为“技术引领作用显著的自治区内居民企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 var fj = ''; if(fj==''||fj==null){ $("#fj").css('display','none'); }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