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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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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6〕232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26年10月24日至25日在(拉萨市)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时间
级别
10月24日
10月25日
上午
10:00-12:0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30-12:00
下午
14:30-17:00
助理试验检测师
公共基础
道路工程
桥梁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水运结构
与地基
水运材料
试验 检测师
公共基础
道路工程
桥梁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水运结构
与地基
水运材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的报名条件。累计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二)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免试条件
(一)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对于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四、报考程序
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除试验检测考试中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于审核。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6〕232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处理不实承诺,报考人员报考即视为本人承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1号)等相关规定,将失信行为记录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1.时间:2026年8月3日9:30至8月28日17:00。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https://www.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因考生上传其他照片导致准考证照片打印、后续证书申领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3.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3个工作日内)。
4.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5年内)、Ⅲ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需在下列规定时间节点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工作。
1.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8月28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自报名开始之日起,即可同步审核)。
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东路23号。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6年9月29日7:00至10月23日23:59。
2.方式:报考人员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试验检测考试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6年版)》,发布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中,应试人员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6年版)》。
六、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延续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藏发改价格函〔2025〕38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公共基础75元/人.科;2.专业科目:道路工程75元/人.科;桥梁隧道工程75元/人.科;交通工程82元/人.科;水运结构与地基82元/人.科;水运材料82元/人.科。
1.缴费方式。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8月28日23:59分前通过网络在线渠道完成缴费(不支持线下缴费),逾期未缴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发票收据。按考试系统具体流程开具。
3.已通过审核且在报名系统缴费成功的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成绩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均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址:jtt.xizang.gov.cn”“西藏交通运输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通告,且保持报名提交的个人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0891-6827030,考务QQ群:177823537,工作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工作单位及地址: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拉萨市金珠东路23号。
附件:1.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考须知
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领导小组
2026年7月27日
附件1
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XXX同志工作年限证明
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 )于年月调入我单位工作,现在(工作岗位) 从事(工作内容) 。其工作履历如下:
年月至年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 ,任(职务/职称) ;
年月至年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 ,任(职务/职称) ;
……
该同志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____年。我单位对上述证明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特此证明。
经办人:XXX,联系电话:
单 位:
(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二、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名确认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四、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公路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中关 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应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本人相关信息和上传的有关材 料必须真实、有效。省级考试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 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 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信息进行 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省级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有关证明材料。
三、在之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 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考须知》 中报名地省级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四、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 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无效。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报名相关证明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 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公布等。应试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4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
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
承诺人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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