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49,354 · FONDS 243
←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开展审核山南市森布日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比选方案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eb">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南市森布日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共计23个子项,上报资金共计72.44亿元。任务及目的:对23个子项投资进行概算审核,涉及专业主要为房建、市政类项目。 二、概算审核的工作方案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的单位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社会信誉”的原则,针对本项目编制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概算,提交一份概算审核的工作方案,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将按照我委《委托咨询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比选,确定承担概算审核工作机构。 三、概算审核的工作方案要求 1. 评估单位须对提交概算审核工作方案的真实性负责。应拟定工作流程、审核专家组成、概算审核报价、质量、进度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2.参与方案比选单位须明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各专业专家配备,并提交职称证扫描件。如有变动需提前告知,否则视为不诚信; 3.概算审核费用的构成应有计算依据,不得低报价入选,高合同签订; 4.概算审核工作方案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和事项由各单位自行阐述; 5.概算审核成果文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资格证书和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 6.2021年2月1日中午13点前报送概算审核工作方案,如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   四、对造价评估机构具备的条件 1、 区外单位具备造价甲级资质,区内单位具备造价乙级资质; 2、有审查相关项目的专业力量,近3年内有从事相关项目审查的业绩; 3、概算审核单位所聘请的专家,必须具有参与评估过类似大型项目的工作经验,在行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专业素养; 4、参选的概算审核单位与编制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5、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6、按照概算审核要求的其他事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外单位具备造价甲级资质,区内单位具备造价乙级资质参与我委项目概算审核工作,请关注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页面中咨询评估管理栏,或直接登录http:// drc.xizang.gov.cn/查看,我委项目评审相关信息将在咨询评估管理通知,评审中心不在单独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891-6364176 邮    箱:xzfgwpszx@163.com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中心                           2021年1月26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评估西藏自治区农科院红色遗迹保护利用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比选的通知 下一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入库资料清单 <div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