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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关于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 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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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eb">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华中能源监管局,国网西藏电力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项目上网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备案新建“光伏+储能”保供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结算电价按每千瓦时0.353元执行,电力保供项目优先调度,支持“光伏+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上一篇:2026年第一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公开说明 下一篇:关于西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试运行的公告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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