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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食堂烟道 (烟囱)维修项目比选的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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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26年6月24日发布比选公告,并按规定开展供应商报名及比选筹备工作,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不足三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现予以废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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