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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汪清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一级,进入紧急防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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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汪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7月29日紧急通知:
汪清县从7月29日0时开始降雨,至7月29日14时,全县共有197个站点出现降雨,最大降雨量205.5mm(档树河林场),平均降水量56.3mm,有132个站点1小时雨强超20mm,1小时最大雨强55.5mm(南沟29日6时-7时),有76个站点3小时雨强超50mm,3小时最大雨强101.5mm(档树河林场29日9时-12时);1小时最大雨强55.5mm(南沟29日6:00-7:00),降雨量前五位为:档树河林场(山洪)205.5mm、东新村(气象)197.9mm、神仙洞村(水文)182.0mm、新华(水文)175.2mm、新民(山洪)168.5mm。
7月29日14时:嘎呀河天桥岭站水位286.53m,超保证水位3.33m,流量2700m³/s;7月29日14时25分:嘎呀河东明站水位203.89m,超保证水位0.19m,流量2130m³/s;双河前河站水位228.97m,流量481m³/s,超警戒水位0.97m,低于保证水位0.23m;经会商研判,嘎呀河、鸡冠河、春阳河等主要河流可能发生特大洪水;根据《汪清县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于7月29日14时将防汛二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一级。
同时宣布汪清县进入紧急防汛期。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县所有地势低的群众要立即向高处转移,请各林业公司、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驻汪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汪清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同日,汪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表示,该县防汛形势特别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和《汪清县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现命令:
1.自2026年7月29日14时起,汪清县进入紧急防汛期。
2.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全县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占地取土、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和其他紧急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必要时,可以决定由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3.在紧急防汛期,各森工企业、各乡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组织动员本地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洪抢险。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各指挥部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
4.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5.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服从指挥和调度,听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各级组织的安排,被通知撤离的,要立即执行,以确保人身安全。
当台风或暴雨中心经过本地时,风力或降雨会减少到最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广大人民群众要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避雨,防止大风转向,突然袭来;降雨过后洪峰未必过去,当气象预警解除后,要在撤离地区被宣布为安全后再返回;在尚未得知是否安全时,不要涉足危险和未知的区域,特别是不能不顾生命安全冒险去抢救财产、物品。
当发生险情或伤亡事故时,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单位,包括110、120、119、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求救,各级组织将会尽最大努力尽快前来营救。
全县人民要立即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团结抗灾,积极投入到抗洪自救中来。
公开资料显示,汪清地处吉林省东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东北部,距俄罗斯40公里,朝鲜18公里。幅员面积9016平方公里,是吉林省区域面积第二大县,总人口22.2万人,有汉、朝、满、回、蒙等25个民族,其中朝鲜族占总人口的25.8%。
林木资源方面。境内设有汪清林业局、天桥岭林业局、大兴沟林业局3个森工企业和1个县属林业局,林业面积954.657公顷,有林地及国家规定灌木林地面积847.67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88.79%,其中红松、柞树、云杉、紫杉、椴树等珍贵树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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