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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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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做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们起草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立法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 联系方式:51751063、51751067。 电子邮箱:sdskjjlbgs@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 附件: 1.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5日 草案文件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修订情况的说明 2024年5月,省政府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列入2024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预备修改的省政府规章项目)。根据立法工作安排,省科技厅会同省司法厅起草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修订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修订背景 《奖励办法》(2006年省政府令187号发布,2021年省政府令340号修订)自发布实施以来,对建立和规范科技奖励制度、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推动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2022年以来,我省抢抓承担国家科技奖励改革试点省份机遇,研究提出了调整奖励设置、强化奖励导向、完善提名和分类评审机制等系列改革举措,奖励质量持续提升、奖励结构进一步优化、奖励激励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奖励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2024年5月26日,国家公布实施新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为我省修订《奖励办法》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二、修订过程 为高质量完成《奖励办法》修订,我们系统梳理了国家和其他省(市)科技奖励制度,形成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政策汇编》,充分吸收借鉴国家和其他省(市)科技奖励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设计《奖励办法》整体框架,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奖励办法》修订初稿。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奖励办法》共32条,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共五章39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5条,规定了立法目的、奖项设立、奖励工作原则和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奖励设置共7条,规定了奖项设置、各奖种的评定条件等。 第三章提名、评审和授奖共17条,规定了提名制度、要求和责任,专家库管理,评价方式和评审纪律,评审和授奖流程,奖金及奖励信息公开等。 第四章法律责任共6条,规定了提名者、候选者、评审专家、获奖者、工作人员等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共4条,规定了国家安全项目、社会科技奖和实施期限等。 (意见反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自2025年2月25日至3月27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现已结束。 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分别涉及“奖项设置”与“评定条件”等。根据反馈意见,我们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采纳了相关意见,对《办法》做了修改。 在此感谢社会各界的热情关心和积极参与。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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