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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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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失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文中“发行债券的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税款或为纳税人承担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由发行债券的单位缴纳应扣税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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