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的规定:“六、其他事宜: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67号)第五条同时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的规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全文废止。
所有纳税人,全行业适用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