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7,292 · FONDS 111
← Back to docu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本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六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自2010年11月15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docx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