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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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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12月4日印发的《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苏府办〔2020〕306号)同时废止。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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