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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杨春明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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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 杨春明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1998〕67号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武警交通指挥部司令部政治协理员杨春明武警大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鎔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杨春明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杨春明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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