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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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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行政学院 筹建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办发〔1990〕2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事部直接领导,筹建工作相应改由人事部负责。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组长由人事部部长赵东宛兼任。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年五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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