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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关于同意长沙黄花机场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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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长沙黄花机场 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国函〔1991〕4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港龙航空公司飞行长沙至香港包机的请示》(湘政〔199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沙黄花机场对外国籍飞机开放。 二、同意港龙航空公司飞香港至长沙航班。 三、港龙航空公司飞机入出境的查验任务,由长沙机场检查检验机构承担。                             国 务 院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关于同意长沙黄花机场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长沙黄花机场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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