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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国家航天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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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成立国家航天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发〔198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   为了加强对航天事业的领导,积极跟踪世界航天高技术,促进国际合作和市场开发,使航天技术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国家航天领 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审定我国发展航天事业的方针、政策;审定航天技术的发展战略和重大航天项目(包括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建设);研究航天技术国际合作、商业开发中的重大事项;审议有关航天方面的重要法规。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李 鹏(国务院总理) 成 员:宋 健(国务委员、国家科委主任)       刘华清(中央军委副秘书长)       丁衡高(国防科工委主任)       甘子玉(国家计委副主任)       齐怀远(外交部副部长)       刘仲藜(财政部副部长)       林宗棠(航空航天部部长)       周光召(中国科学院院长) 国家航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家航天办)设在国防科工委,丁衡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国家航天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国家航天领导小组的通知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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