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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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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中小学 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延东  国务委员 副组长:周 济  教育部部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穆 虹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鲁 昕  教育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屈万祥  监察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郭允冲  中央纪委驻住房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组长     刘 宁  水利部副部长     石爱中  审计署副审计长     梁嘉琨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刘玉辰  地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组、技术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由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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