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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南邵阳武冈民用机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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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 新建湖南邵阳武冈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2013〕8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邵阳武冈机场项目的请示》(湘政〔2012〕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湖南邵阳武冈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武冈市头堂乡荷塘村附近。 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按4C标准设计,新建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2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00吨的目标设计,航站楼3000平方米,站坪机位4个;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电、供水、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 三、该项目总投资9.57亿元,由民航局和湖南省共同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其他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13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南邵阳武冈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南邵阳武冈民用机场的批复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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