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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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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 沪府发〔2025〕14号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本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以下简称“适飞空域范围”)公布如下:   适飞空域范围为《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绿色区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查询。适飞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 相关附件 附件1 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pdf 相关稿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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