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湖区螺岭片区改造项目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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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对罗湖区螺岭片区改造项目单元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螺岭片区改造项目位于东门街道,东临文锦中路,西临东门中路,南临中兴路,北临雅园立交。改造项目用地面积12.00公顷,规划容积376905平方米,其中,住宅328682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合计34923平方米;社区级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090平方米),正面清单:幼儿园(含托育机构),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长者服务站,邮政所,片区汇聚机房,公共厕所等,户外活动场地面积525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社区菜市场(结合商业建筑设置),消防站,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再生资源回收站。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3.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12号大院东门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螺岭社区翠园街54号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三、公示时间   15个自然日,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3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一)公示期间对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并注明“罗湖区螺岭片区改造项目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的意见征集”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联系人:范工   电话:0755-82268759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内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区域位置图   2.地块划分及指标控制图   3.关于罗湖区螺岭片区改造项目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的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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