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湖国际化示范街区一期工程(广场部分)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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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国际化示范街区一期工程(广场部分)涉及罗湖区古树1株,近日,我局已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等工作,现将该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5日(5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2.古树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地王大厦伊甸园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生态地环科(林业科);收件人:尹工,联系电话:0755-82348099。请在信封上注明“罗湖国际化示范街区一期工程(广场部分)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罗湖国际化示范街区一期工程(广场部分)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罗湖国际化示范街区一期工程(广场部分)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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