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券(算力券)兑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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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全省开展2026年国家人工智能券(算力券)兑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智能券(算力券) 人工智能券(算力券)是国家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试点推动形成人工智能服务资源(算力)供给侧和需求侧良性循环,降低算力使用成本,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工具。采取补助(后补助)方式,对开展人工智能模型研发及重点领域应用的智算算力需求方进行补助。 二、补贴对象 在浙江省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存在真实智算算力服务需求的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单位,且发生实际智算算力租赁需求,有实际交易合同的智算算力需求方(即智算算力服务的买家)。 补贴智算算力资源由供给方提供给需求方使用,包括云化智算资源和裸金属资源,同一资源不得因服务类型不同获得多次补贴。供给方及需求方具体所需条件(附件1)。 三、补贴范围 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智算算力供需双方服务合同应在此时间范围内,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仅补助此时间范围部分(需有在限定时间范围内的结算证明)。 智算算力服务支持比例按照10%或30%比例分档补助。 依据合同实际执行金额核价后,按照智算算力服务支持比例计算补贴金额。核价后金额高于或等于限高价的,统一按照限高价补贴。 四、申报材料 智算算力需求方申领兑付国家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相关材料清单(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2) 1.加盖公章的《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申报表》(在线填报下载盖章);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模板见附件3) 3.服务合作协议、账单、发票(含清单)、打款凭证(含清单)等真实性材料说明; 4.智算算力真实性使用证明(可用于证明算力卡型号、价格、算力规模、使用期限、使用用途的佐证材料,如系统订单、系统日志、系统使用记录、智算算力供给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使用场景说明材料等,账单中必须将实际卡型透出,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 5.补充协议(如原协议/合同未清晰标注智算算力部分的参数、金额、时长等信息,则供需双方须签署本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以附件形式予以明确)(模板见附件4) 6.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7.智算算力资源使用报告模板(附件6) 8.管理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先行报送电子申报材料。请前往“人工智能生态产业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后,点击顶部【人工智能券】栏目,提交申报。(附件7) (二)工作要求。浙江省的国家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管理服务机构为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管理服务机构”)。请各申报单位确认项目内容符合申报要求,确保材料真实性,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管理服务机构。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8:00(超时系统将无法申报,请申报企业注意时间节点),请申报单位将电子申报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在系统完成申报,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寄送纸质材料,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寄送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大厦。材料需在2026年5月10日18:00前送达。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电话:0571-87952288、0571-86071893。 (四)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有关部门及服务管理机构将进行严格保管,确保信息安全,未经单位同意不向第三方单位泄露。 (五)本公告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智算算力供给方及需求方申领所需条件    2.智算算力需求方申领兑付国家人工智能券(算力券) 相关材料清单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模板    4.补充协议模板    5.需求方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6.智算算力资源使用报告模板    7.人工智能券在线申报指南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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