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蒲公英教育培训中心分教点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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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蒲公英教育培训中心: 你中心《深圳市蒲公英教育培训中心分教点申办报告》等备案材料收悉。经核查,同意你中心增设以下分教点,并予以备案。 (一)南山华侨城康佳苑分教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康佳苑5栋裙楼207室; (二)龙岗城市花园分教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城市花园二期1栋商业338-341; 以上分教点招生对象:青少年;办学范围:语文培训。分教点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由你中心全额出资经营,不得对外转租、承包。你中心要加强管理,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等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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