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考核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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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20〕128号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加强对我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现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考核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考核制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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