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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深圳市鹏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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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育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筹设深圳市鹏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设深圳市鹏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市鹏达高级中学),学校性质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普通高中(全日制),办学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德社区浪背村第六工业区32号。 二、学校应依法进行筹设,筹设期间,不可招生办学。筹设完成,达到我市民办普通高中设置标准,请依法向我局申请正式设立。 三、筹设期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后,应重新申报。 此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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