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分教点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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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 你校《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增设教学点申请报告》等备案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增设龙华阳光新境园分教点,并予以备案。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南路东侧阳光新境园2栋2层商场202号商铺。分教点招生对象:成人、青少年;办学范围:成人、青少年外语培训及数学、语文、物理和化学中小学生课外辅导。分教点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由你中心全额出资经营,不得对外转租、承包。你中心须加强管理,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等工作。深圳市教育局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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