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第三批公共设施提升布局规划》等7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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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函〔2020〕2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第三批公共设施提升布局规划》等7项规划成果的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批准〈花都区第三批公共设施提升布局规划〉等7项规划成果的请示》(穗规划资源报〔2020〕4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花都区第三批公共设施提升布局规划》《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块(CH10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花都区花东镇港头村乡村振兴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第三批重大项目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从化区旺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海龙路兴达地块(AF05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场站综合体(海珠区AH0403、AH0314、AH0319、AH09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7项规划成果,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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