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听湖路市区道路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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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听湖路市区道路命名的批复阳府复〔2023〕2号市民政局: 报来《阳江市民政局关于对天鹅湖观景台项目周边区域新增道路进行命名的请示》(阳民呈〔2023〕1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命名听湖路,具体如下: 听湖路,西起规划16米道路,东止环湖路,长约160米,宽16米;其读音为Tīnghú Lù,地名标志(路牌)汉语拼音拼写形式为TINGHU LU。 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作、设置道路标志牌、门号牌。 此复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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