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任葛建同志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委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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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函〔2020〕5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任葛建同志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委员的批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聘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请示》(穗公积金中心〔2020〕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聘任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一处四级调研员葛建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届满,曾建清同志不再担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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