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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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函〔2026〕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26年惠州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业经惠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票决通过,现形成《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8日 附件 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部署安排,为按时保质完成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各项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2026年,市政府集中资源和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乡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万名残疾人康复服务等系列活动,建设残疾人友好型城市。一是加强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为10000名以上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为1000名以上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800名以上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全年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和辅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0%以上;推动融合教育加快发展,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加大推动就业力度,新增就业残疾人600人以上,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以上,依托社区康园中心为1500人提供辅助性就业;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切实做好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事宜;为全市社区康园中心会员购买“惠医保”;在惠州广播电视台的“第一直播间”开办手语播报,在“FM100”综合广播开办“残联之窗”栏目。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服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全市开展不少于100场次心理健康服务“五进”活动(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医院);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医-校”联动工作,建设心理危机干预与应急处置转介绿色通道;充实12356心理援助热线专业力量,为市民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和转介诊疗等服务;推进精神卫生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临床诊疗能力;发挥市社会福利院精神康复专区作用,深化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力争实现已登记社区康复对象2.4万人规范服务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二)开展万名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等系列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一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小惠同学”平台开展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持续开展不良行为学生排查,扎实推进重点未成年人管控,加强控辍保学,对疑似辍学未成年人劝返复学;推动法学会、卫健、团委等部门充实法治副校长团队力量,共同预防和治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法院、教育、人社等部门探索临界预防模式,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实施帮教措施;充分发挥专门教育委员会作用,推动公安、司法等部门充实专门矫治教育力量,落实惠新学校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矫治转化率;强化校园及周边重点场所治理,常态化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项工作,全面挤压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空间。二是加大青少年心理服务供给。通过线上12338、12355热线转接,线下广泛吸纳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专业背景的社会力量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形成社会公益服务长效机制,向青少年免费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服务超1万人次,跟进重点危机干预个案,维护青少年心理健康。打造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平台,通过“精准筛查+专业干预+持续护航”的模式,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关爱服务不少于1500人次,提供个案帮扶不少于700人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惠州历史文化名城老旧街区改造项目,‌‌提升休闲游玩体验。完成百花洲、红棉水榭、中山公园民国小楼等重要点位活化利用,以及惠州船舶修造厂改造、沿江区域慢行系统提升、水东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一标段:水东街二期)、合江楼业态提升、上塘街周边提升改造、“东坡行旅”惠州单元试点、惠州大堤南堤五眼桥排涝站(闸)及朝京门城墙连通工程、东新桥和惠州大桥交通测试、中山北路步行化及周边交通组织优化等项目。此外,完成环五湖及周边湖体连通前期研究,提出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代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城区政府) (四)推进“机非”分离和摩电专项整治,加强交通堵点隐患点治理。一是完成140公里以上“机非”隔离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非机动车道交安设施和交通秩序;全面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打击专项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大力开展城市停车秩序规范管理工作,持续缓解停车难问题和提升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三是开展交通“堵点”和“隐患点”治理,在全市完成一批群众诉求呼声较高、交通影响较大的交通堵点和隐患点治理,切实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 (五)推动惠广惠深惠莞连接路建设,加快融深融湾。完成惠阳区沿湖路、旺多路一期,博罗县罗浮山大桥加固,大亚湾开发区龙盛五路、临惠路(一期和二期)、澳头衙前至深圳交界道路拓宽提升等7宗项目;加快推进惠阳区红卫大道、博罗县国道G324线博罗青塘至增城交界段改扩建2宗项目;启动惠阳区吉桥路、旺多路二期,博罗县X194线及延长线新改建,仲恺高新区省道S120线改建等4宗项目,强化交通互联互通,加快融深融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惠阳区政府、博罗县政府、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六)搭建“百校千企”就业合作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超万人。一是构建跨区域职教就业协作平台,大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实施“百校千企”合作平台建设行动,搭建资源共享、需求对接、合作共赢的规模化常态化校企合作平台,深化校企合作与产学研融合,促进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二是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大力推进普惠性职业技能培训。面向产业工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分类精准的就业创业培训,全年完成不少于9000人次培训任务;深入推进“技能夜校”进村镇、进园区活动,全年举办培训不少于20场次、覆盖1000人次,培训后为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同步对接专项能力证书考核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全面提升重点群体及乡村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 (七)增加优质公办学位供给,新建(改扩建)学校24所。新建(改扩建)学校24所,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5065个、普通高中学位14196个。实施中小学校园空调安装工程,实现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课室空调安装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实施老旧小区和老旧电梯改造更新,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全市开工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90个,完成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低于570台,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推进住宅物业管理立法及配套政策制定,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指导乡镇(街道)强化业主委员会运作监督。深化行业专项整治,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与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九)打造5个老年友好型社区,新增建设养老床位800张。打造5个老年友好型社区;全市新增养老床位800张以上,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不低于90%;新建老年助餐点20家,助餐服务达到10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十)扩大住院“免陪照护”试点,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是建成市中心人民医院(金山院区一期)项目,新增床位500张,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二是为减轻住院患者家庭负担,提升住院照护质量,扩大住院“免陪照护”试点,从2个试点医院扩大至全市所有三甲医院,试点病区从7个增加到28个。建立市级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全年培训护理员1000人次。建设医疗护理员管理平台,探索形成全市统一的医疗护理员聘用管理模式。三是推动全市129家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互认项目超过300项,预计为患者节省费用超千万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推动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对2026年市民生实事要高度重视,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及时筹措项目经费,强化进度管理,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工作落实。 (二)专人负责,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各县(区)、各部门要指定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专门负责民生实事工作,确保工作推进有序、高效。自2026年3月起,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当月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办,由市政府督查办汇总报告市政府。 (三)强化问责,大力开展督查督办。市民生实事工作列入2026年市政府重点督查任务和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由市政府督查办全程跟踪督办,采取日常监督和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督促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对措施得力、推进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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