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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停止受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部分市级涉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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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承接有关管理服务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6〕17号)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海e站通服务体系试行方案的通知》(深府〔2013〕22号)中,授权市前海管理局实施的10项涉水行政审批事项(见附件),自2016年4月30日起,实施范围覆盖至蛇口片区。我局停止受理蛇口片区内上述市级涉水行政审批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市前海管理局实施的市级涉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深圳市水务局 2016年6月6日 附件 授权市前海管理局实施的市级涉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1 行政许可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及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2 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双界河除外) 3 前海合作区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双界河除外) 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5 城市排水许可 6 排水设施验收 7 建设项目排水审批(含拆迁或移动排水设施) 8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审批 9 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方案审批 10 行政服务 单位用户用水计划审批或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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