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措施(修订)的通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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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措施(修订)的通知》的决定惠府办〔2025〕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驻惠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措施(修订)的通知》(惠府办〔2024〕2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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