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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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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主要职能是:1、负责辖区内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灯光、户外广告等工作;2、负责辖区林业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及森林防火等工作;3、负责辖区供水行业管理、排水管理工作、排水许可、承担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工作;4、负责辖区水库、河道、堤防、滩涂、滞洪区及其他水务设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5、负责辖区水务行政执法工作;6、负责对辖区城市综合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7、管理水库事宜,促进水务发展;维护水库水利设施;确保水库供水质量;美化水库环境;水文监测。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含:深圳市大鹏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径心水库管理处。系统总编制数54人,实有人数42人,退休2人。具体如下: 1.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编制数41人,实有人数3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2.深圳市大鹏新区径心水库管理处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12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系统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克服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比兄弟区(新区)较落后的困难,紧紧围绕市、大鹏新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狠抓特区一体化战略机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在“三岛一区”战略目标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上下功夫,努力营造一个“洁净、美丽、有序”的城市环境、“宜居、宜商、宜游”的生态环境、“畅通、整洁、完善”的水务环境,化生态优势为经济优势,努力打造大鹏新区城市管理、林业、水务事业的“深圳质量”,切实做好一号政令、三防工作、林业管理、城市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收入3,408.08万元,比2014年增加2,899.8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287.86万元、上年结转120.22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机构的批复》(深编[2014]7号)要求,2014年6月原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分设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及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两个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作为新成立单位,2014年无预算收入,因此2015年局本级预算收入为新增预算。 二、支出情况 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支出3,408.08万元,比2014年增加2,899.81万元。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2,920.22万元,深圳市大鹏新区径心水库管理处487.86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670.99万元、公用支出314.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80万元、项目支出2,270.39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机构的批复》(深编[2014]7号)要求,2014年6月原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分设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及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两个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作为新成立单位,2014年无预算支出,故2015年局本级预算支出为新增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收支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预算2,920.2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20.26万元、公用支出23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40万元、项目支出2,189.89万元。 (一)人员支出420.2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1.6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定额、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4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2,189.89万元,具体包括: 1.自然生态保护业务65.00万元,主要用于绿化管理和森林资源监测与保护等业务。 2.一般行政管理业务169.8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和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 3.城乡社区管理业务705.17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等业务。 4.水务管理业务1,044.99万元,主要用于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活动等业务。 5.严控类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 6.预算准备金194.88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径心水库管理处 深圳市大鹏新区径心水库管理处预算487.8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50.73万元、公用支出8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40万元、项目支出80.50万元。 (一)人员支出250.7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3.2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定额、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4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80.50万元,具体包括: 1.水利业务管理项目77.2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业务管理等业务。 2.预算准备金3.3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第四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2015年政府采购 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282.0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94.80万。 第五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2015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3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50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4.5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4年增加0万元。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10.00万元,比2014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的考察。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43.5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2015年度预算数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43.5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34.50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的6辆公务用车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径心水库管理处的3辆公务用车日常维护、燃料费及保险费。 第六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部门预算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径心水库管理处共4家基层单位。其中深圳市大鹏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而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预算草案未能单独说明上述2家基层单位预算情况。 二、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机构的批复》(深编[2014]7号)要求,2014年6月原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分设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及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两个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本级作为新成立单位,2014年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因此2015年局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新增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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