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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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以下简称南澳办事处)是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办事处辖区的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规范监管辖区集体经济组织等。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南澳办事处包括南澳办事处本级、南澳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南澳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南澳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南澳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南澳办事处农林水务管理中心、南澳办事处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南澳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南澳办事处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共9家基础单位。南澳办事处总编制数210人,实有人数175人;退休26人。南澳办事处已实行公务车改革,实有车辆33辆。具体如下: 1.南澳办事处本级编制数121人,实有人数97人;退休2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3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非定编车辆29辆。 2.南澳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3.南澳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4.南澳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5.南澳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6. 南澳办事处农林水务管理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7. 南澳办事处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16人,实有人数1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8. 南澳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9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9. 南澳办事处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南澳办事处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围绕党建这个核心,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一把手”主业,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努力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2.贯彻落实《大鹏新区落实东进战略行动方案》和《大鹏新区美丽大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两大部署,加大对接力度,积极争取资源,强化项目跟踪,实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落地,发展后劲增强;3.贯穿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三条主线,切实打造美丽宜居、平安和谐新南澳; 4.打造四个南澳。即打造生态南澳、旅游南澳、文化南澳、和谐南澳;5.提升五大片区市容环境。即墟镇片区、东西涌片区、杨梅坑片区、国家地质公园片区、水头沙片区等5大片区。其中在墟镇片区实施综合整治+部分拆除重建;在东西涌片区实施以党建为核心的基层综合治理;在杨梅坑片区以城市更新推动环境提升;在国家地质公园片区进一步加强“六乱”清理整治;在水头沙片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6.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即突出党建引领,以更优的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突出生态保护,以更美的环境擦亮旅游品牌;突出统筹规划,以更大的力度推动重点片区建设;突出文化特色,以更有分量的旅游项目推动发展;突出问题导向,以更高的标准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突出民生为本,以更实的举措增进民生福祉。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南澳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35,404万元,比2016年增加9,552万元,增长3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3,4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0万元、上年结转1,234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1.新增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政府投资项目;2.增加山塘、水库管养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民生微实事专项经费等。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南澳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35,404万元,比2016年增加9,552万元,增长37 %。其中:人员支出3,153万元、公用支出1,7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6万元、项目支出29,516万元。 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 1.南澳办事处本级22060万元; 2.南澳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321万元; 3.南澳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594万元; 4.南澳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341万元; 5.南澳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中心1109万元; 6.南澳办事处农林水务管理中心3912万元; 7.南澳办事处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1116万元; 8.南澳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3357万元; 9.南澳办事处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593万元。 预算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1. 新增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政府投资项目;2.增加山塘、水库管养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民生微实事专项经费等。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南澳办事处本级 南澳办事处本级预算22,06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621万元、公用支出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7万元、项目支出19,198万元。 (一)人员支出1,621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1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9,198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6,67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墟镇整治、社区专项工作及办事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预算准备金1,065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临时性项目所需开支,按项目预算总额的5%-10%预留。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0万元,为严控类项目公务接待费。 4.人大事务经费3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大工作支出。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综合办工作支出。 6.群众团体事务经费212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工作、团工委工作、妇联工作和商会、侨联工作支出。 7.组织事务经费88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人事、基层党建等支出。 8.纪检监察事务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支出。 9.宣传事务经费36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事务工作等支出。 10.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经费69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作、新大交通集散中心用地租金及东山长沙头停车场改公交站经费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2,075万元,主要用于武装部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兼职消防队工作等支出。 12.其他司法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基层司法业务经费95万元。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管理及仲裁工作支出。 14.民政管理事务经费1,096万元,主要用于墓园敬老院运行、残联工作经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等社会事务社会建设方面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经费149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事务工作、计生宣传培训等支出。 16.城管执法经费903万元,主要用于查违工作、市容市貌整治及执法工作支出。 17.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经费2,66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国土基金项目、小型基建等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18.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集体经济引导、集体资产管理等支出。 1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经费1,858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微实事工作等支出。 20.扶贫事务经费211万元。主要用于 “双到”扶贫工作支出。 二、南澳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 南澳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预算32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62万元、公用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一)人员支出162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福利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113万元,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主要用于财政财务管理及综合管理工作支出。 三、南澳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南澳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2,59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4万元、公用支出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1,590万元。 (一)人员支出114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6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福利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1,590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日常保障工作、设备更新及修缮、机关服务、综合管理工作等支出。 四、南澳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南澳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预算1,10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5万元、公用支出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万元、项目支出775万元。 (一)人员支出195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福利费和培训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775万元,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及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群众文体活动、文化旅游及优生健康惠民工程、计生服务等公共事业支出。 五、南澳办事处农林水务管理中心 南澳办事处农林水务管理中心预算3,91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6万元、公用支出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3,577万元。 (一)人员支出196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福利费和培训费、水电费、租赁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3,577万元,为其他农、林、水支出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用于国有林地管理、生态公益林、沙滩管理、三防、水库管理、河道及海堤建设维修和动物防疫、农水产品检测等支出。 六、南澳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 南澳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预算34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8万元、公用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137万元。 (一)人员支出158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福利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137万元,为老龄事务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工作、老干部活动及慰问、关工委老少共建活动、综合管理工作等支出。 七、南澳办事处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南澳办事处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预算1,11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74万元、公用支出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万元、项目支出745万元。 (一)人员支出274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福利费和培训费、水电费、租赁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745万元,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应急管理、社区网格队伍管理、民宿和出租屋管理、社会管理子系统建设、环境网格化监管、综合管理工作等支出。 八、南澳办事处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南澳办事处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预算59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56万元、公用支出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263万元。 (一)人员支出256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福利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263万元,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城市更新工作及土地调查、综合管理工作等支出。 九、南澳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 南澳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预算3,35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77万元、公用支出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3,117万元。 (一)人员支出177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福利费和培训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3,117万元,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市公共设施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支出,主要用于垃圾清扫清运、环卫服务、除“四害”消杀、路灯电费及路灯维护、绿道管网维护、市政道路绿化管养及综合管理工作等支出。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南澳办事处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1,176万元,全部为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南澳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办事处本级和8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万元,比2016年增加23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5辆执法执勤车辆。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经费额度暂不予下达,实行财政集中管理,届时根据经审定的出国任务逐项审核安排。2017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与2016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49万元,比2016年预算126万元增加了23万元。经费增加原因是我办事处执法执勤车辆及消防车辆缺乏,经大鹏新区批准新增3辆执法执勤车辆、2辆消防车辆。 第六部分 南澳办事处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无其他说明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来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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